分类导航 / Navigation
|
![]()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 全8册/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文献丛刊 2016
价 格:¥ 27.80
30天售出:12 件
商品详情
注意:《清代河南碑刻资料》是电子版(本站电子资料大部分是PDF格式,极少部分为DJVU格式。非txt epub azw3 mobi doc exe uvz pdg等格式),不是纸书,不发快递,付款后自动发货,弹出百度云盘下载地址和密码,自己下载即可!(下载后可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阅读,阅读后如感兴趣,可以去书店购买相应的纸资书籍) ![]()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PDF电子书全8册,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文献丛刊》之一,由商务印书馆2016年出版。
地处中原的河南是传统的文物大省。在二百多年的清代历史中,河南出现了难以计数的碑刻文献。由郑州大学教授王兴亚先生主编的《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国家清史编纂工程成果之一,共分八册。收录了有清一代在河南境内的碑刻。不仅收录了大量的尚存碑刻的碑文,而且从地方志、诗文集等图书收录了原碑已经不存的碑文。这些碑文主题涵盖了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文化、宗教以及相关人物的生平等,内容丰富。这些碑刻文献对于深入研究清代河南历史都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有些碑文还出现了当时的俗体字,不少俗体字与今天的简化字一致,可以看出当时文字简化在民间的萌芽。总而言之,《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必将对相关研究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
![]() ![]() 《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出版说明:
清代河南碑刻資料輯錄的是河南各地的清代碑刻。河南是以今河南省的轄區爲依據。清代起自順治元年(1644),止於宣統三年(1911)。碑刻包括碑碣、墓誌、摩崖、帖等形式,以現存碑刻爲主,兼及方志、金石、文集、家谱等著述中輯錄的碑刻。四年来,我们广泛採集了河南各县现存之清碑:又利用了河南博物院、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史研究館收藏新中国成立以来碑刻拓片,先后查閱各種文献四百餘種,完成了資料收集整理、標點、核校等工作。輯入本書中的碑刻共計六千三百餘方。包括四部分:一是河南各地現存的清碑,二是拓片保存下來的清碑,三是方志中的清碑,四是碑刻著述与家谱中的清碑。另有一千七百方現存碑刻,由於種種原因未能錄文,作爲存目附錄於後。兩項合計共計八千方,集有清一代河南碑刻之大成,也是国内第一部全省范围的清代碑刻大成。清代河南行政區劃因襲明之舊置,也時有局部調整。《清史稿·地理志》載河南轄區東至江蘇蕭縣,西至陝西潼關縣,南至湖北黄陂縣,北至直隸磁州,領府九,直隸州五,直隸廳一,州五,縣九十六,合起來爲一百零七個州縣。與今河南轄區略有變化。今屬河南之南樂、清豐、濮陽、長垣,清屬直隸大名府:台前、范縣,清屬山東曹州府。清屬河南彰德府的武安縣,今屬河北邯鄲市。
河南地處中原,多種多樣的地形,宜人的氣候,縱横的河流,豐富的資源,使河南率先進入文明時代。素稱發達的農工商業,造就了早期光輝燦爛的中原文明。在夏、商、東周、東漢、西晉、北魏、五代以及北宋,這裹是都城所在地,是國家的政治、經濟與文化中心。碑刻是鐫刻在石頭上的文獻。清代,河南人廣泛採用這一載體來記述和宣示人們的生產活動與社會活動。通許廪生侯崑玉在《公立司公碑記》中述稱:“蓋嘗推立碑之意,或出自好善樂施,或出自禦災捍患,或出自創造非常,或出自公事勤慎,是皆有以感被於一時,而深入乎人心者矣。”田不僅爲官方所重視,諸如朝廷的詔令論旨、地方政府的告示以及活動往往通過碑刻予以宣示,而且更重要的是向全社會普及,士農工商無不採用此種形式來宣示其生產、生活與交往活動,表達自己的心願。清代河南碑刻敷量之多,分布之广,超過了先前任何一個朝代。
清代河南碑刻的内容極爲廣泛,上自朝廷大政,下至風土民情,自然的、社會的,官方的、民間的,無所不有,無所不包。概括地說,可以分作政治軍事、行政管理、農工商業、教育科舉、宗教祭祀、水利科技、城鄉建設、環境人口、交通橋樑、文學藝術、名贤人物、名勝古跡、社會習俗、災禍祥瑞等。碑刻類型有豎立在地表的碑碣,有刻在山石上的摩崖,有埋入地壙中的墓誌,還有刻在石塊上的碑帖。碑石有大有小,石料多就地而取,也還有用铜鑄造而成的。如此多種多樣,適應了社會上多元的需求。
雖然清代國家的經濟重心移至江南,但是商品經濟的發展也推動着河南經濟社會的進步。時至嘉慶年間,河南人口已達2303萬。②在農業仍是河南經濟的主體的條件下,爲滿足人口日益增長的衣食需求,河南人繼續在擴大耕地面積上打主意,其基本做法,是向沙碱不毛之地與山林進軍,注重興修農田水利,精耕细作,擴大紅薯、玉米等高產作物的種植面積。光緒年間博愛的《耕織圖》中的耕圖10幅,以繪畫形式展示了河南農業生產從耕地、播種、插秧、田間管理、收割、碾場、揚場、運糧入倉的全過程。順治十一年,郏縣知縣徐鳳鳴所撰《創立鴻宅保碑文》有謂:畿內五百里,悉駐節禁軍,其地之男若女,仳離南徙,餐泣風露中,或僵队道旁,或薄值鬻去,慘不忍見聞。而山左、中州各郡縣,又以逃人之令,悉閉關不納。而郏縣則地荒人亡,青青磷磷,一望幾無所見。畿南流移亦踵至百餘戶。“胥吏亦有以逃人利害之說進者,余悉披其說弗聽。因以策文會原籍,並報府尊、直指,各台俱允其請,而流民始獲寧處。余且捐俸給牛五十三頭,糧七十五石有奇,俾得盡力南畝而與縣十六保鼎峙。”]其記雖是就郏縣情況而言的,可也有助於我們具體瞭解清初河南爲恢復經濟所做的努力。
河南位居黄河中下游,流域面積占全省之大半。由於河患的加劇與黃河河道變遷,治黄保漕成爲清政府的基本國策。治黄是河南也是國家的一件大事。清政府每年都要撥出鉅款,並且設立專門機構,委任要員負責黄河防務。朝廷有關治黄的重要決策,如雍正三年,武陟縣《嘉應觀御碑》,是由雍正皇帝親自撰文並書寫治黄碑文,鑄於銅碑之上。乾隆二十六年,刊立在中牟縣楊橋黃河决口處的《敕建楊橋河神祠碑記》,为乾隆皇帝撰文並書寫,具體記述了當年黄河在此決口與堵口的經過。該碑碑陰鐫刻有乾隆皇帝撰寫的三首詩文,傾訴了朝廷對黃河河患的憂慮以及救民不惜費的決心。地方官府有關治河的重大決策與行動,如乾隆十六年巡撫陳宏謀的《請開歸德水利疏》、乾隆十七年巡撫蔣炳折奏《歸德治水碑記》以及乾隆二十三年巡撫胡寶瑔的《開歸陳汝四郡河圖碑》亦都刻石樹碑,垂之永久。豎立在黃河沿岸的一方方治黃碑刻,記述了當年人們搶險堵口、堵漏、築堤、固堤、護堤、埽帚、防風以及放淤的經驗。順治十四年《沁是碑記》中說:“夫水性無恒,難以預料,吾於堤旁設堡,堡有夫候水消長得爲之備,則暴漲可無恐已。是岸無柳,土亦弗固,吾廣爲種植,接陰不断,期根以下盤而稍堪儲用,則頹壤可無慮已。”)
豫北平原地區因土地沙鹼化面積有增無减而導致農業减產。濮陽、范縣一帶,“或經旬不雨,則斥墳起,風沙獵獵。”原武縣,更是地皆沙土,飘舉隨風。低窪地區,常年積水,成爲不毛之地。鄭州沙鹼地面積也超過一千五百頃。面對此情景,人們採用挑挖溝渠,排除積水的方法來改良土壤。雍正十二年獲嘉縣《建設横河閘座碑記》載:衛輝府屬之輝縣王范村、懷慶府屬之修武縣校尉管軍處,地居窪下,歲時積潦,一望窪塗,禾稼之區,沒爲魚蝦之宅久矣。經過仔細勘察,遂在與衛輝府之獲嘉頭道、二道横相連處開渠二道,引水由北匯入丹河,又於横河二口建閘二座,以資啟閉,由是“向之一望汪洋者,皆已消歸,何有水涸而土觀矣,得地四千五十四頃有零,給各地戶分領承業。”2原武濱臨大河,四境之内無支流水港,地多平衍,水難宣洩,往往泛溢田疇,甚至沉浸廬舍。乾隆三年,在縣城南、城北各開浚溝渠一道,《原武吳令開渠碑記》載:“此工一成,水不爲害,沮洳之地,可以耕耘。瀉鹵之區,亦堪耕種。”縣令吳文炘在《原武縣開浚满渠記》裹還提出:“然以地皆沙土,飘舉隨風,又渠無來源,易於淤塞。則後此疏浚之功,非勤求民瘼者,所當時爲留意乎。”孫綮在其《墾荒記》裹記述了康熙六年至十一年間,開州農民在“三載以後起科”政策推動下開荒增地四千餘頃的業續。)康熙十五年中牟縣《申詳墾荒石記》記述了李寨、大秦、土山、晶澤、高黄、大莊、辛興、白沙八保之民奮力開墾荒沙岡阜及波池沮洳之地的艱辛歷程。6史書裹有關河南農業畝產量的記載甚少。同治六年,林縣《勸世人勿因雨晚誤種秋記》碑文詳載當地秋季每畝收成少至八九斗,多石二三,九月各樣雜糧一併成熟,笨毅有石六七收,黄黑綠豆、玉麥六七斗收,蓄梦一兩石收,惟小豆僅一二斗收。)光绪二十四年,輝縣《秋禾碑記碑》載是年秋季每畝玉糧有一石收,有石四五收,毅子石收,猫有五七斗收,蕃麥三斗收,綠豆四五斗收。這雨則記載,爲我們瞭解晚清河南山區農業產量提供了確切的記載。
由於乾旱導致農業歉收甚至絕收,河南人更加重視興修水利,開挖渠道,引水灌溉,水利成爲河南農事中重中之重。先前得到開發利用的渠道,諸如豫北衛河、沁水、丹河、漳河,豫西洛河,以及豫東豐樂河、響河、巴溝河灌渠,相繼得到修浚,一些著名的陂塘也得到修復。人們越來越注意總結修渠用水的經驗,完善管理機構,實行責權利結合的管理原則,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各渠紛紛制定水利章程,化解用水中的各種矛盾,使得生產、運輸、生活用水得到保證。光緒二十八年洛陽《大靖渠章程十二條》,詳細地規定了管道管理辦法,管道設專人負責管理,九閘分期澆水,按十八夜一輪,周而復始,不得強霸截挖。並報請河南府正堂批准,由渠長及枚戶刻石公佈於世。)他如乾隆三十年靈瘦縣《定水碑記》、嘉慶十年汝陽縣《汲水規則》、道光年間陝縣《重修廣濟渠約》、光緒十八年安陽縣《約定章程》、宣統元年澠池縣《同議渠規碑》,都以公約的形式維護了用戶的合法權益,收到了“灌之利大饒而用不爭”的良好效果。同一期間,地方官府也加大水利糾紛案件的處理與宣傳力度,将有代表性的水利糾紛案的處理結果,刻碑立石進行宣示。雍正八年河內縣《廣濟利豐兩河断禁碑》,道光十六年靈寶縣《路井下屺渠水断結碑》、光緒二十七年新安縣《平龍澗河爭水碑記》、宣統元年澠池縣《澗南渠輪灌斷結碑》等,都是官府處理水利糾紛案例的公示。這一形式,既是警示告誠,又是借鑒與依據,爲成功解決水權糾紛積累了經驗。在此期間,河南在地下水的開發利用方面,量地鑿井,也收到了一定效果。偃師吉家溝《重修井碑》還將其經驗告訴後人,說:這裹地下沙石混雜,“井中之石,只可塞,不可去”。 免责申明:
万圣书城仅提供下载学习的平台,《清代河南碑刻资料》PDF电子书仅用于分享知识、学习和交流!万圣书城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清代河南碑刻资料》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