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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詹锳全集》是电子版(本站电子资料大部分是PDF格式,极少部分为DJVU格式。非txt epub azw3 mobi doc exe uvz pdg等格式),不是纸书,不发快递,付款后自动发货,弹出百度云盘下载地址和密码,自己下载即可!(下载后可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阅读,阅读后如感兴趣,可以去书店购买相应的纸资书籍) ![]() 《詹锳全集》PDF电子书全6册,由河北教育出版社2016年出版。
《詹锳全集》近三百万字,囊括了詹锳先生各个时期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尤其是对《文心雕龙》及李白进行研究的著作,还收入了詹锳先生各时期发表的语言文学与心理学方面的论文,全面、系统地展示了詹锳先生的生平行迹、思想点滴和学术著述,涉及了中国古代文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诸多课题,对当今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在传承詹锳先生之志业方面,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詹锳全集》书目:
卷一
《文心雕龙义证》(上)
卷二
《文心雕龙义证》(中)
卷三
《文心雕龙义证》(下)
卷四
《〈文心雕龙〉的风格学》
《刘勰与〈文心雕龙)》
《唐诗》
卷五
《李白诗文系年》
《李白诗论丛》
《李白诗选译》
卷六《语言文学与心理学论集》
《集外论文》
![]() ![]() 《詹锳全集》出版说明:
一、《詹锳全集》(下称《全集》)收入如下论著:《文心雕龙义证》《〈文心雕龙〉的风格学》《刘勰与〈文心雕龙)》《李白诗文系年》《李白诗论丛》《李白诗选译》《唐诗》,另收《语言文学和心理学论集》。詹锳先生散见于报刊未经结集出版的论文,统编为《集外论文》,置于《全集》之末。
二、根据尊重原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本的风貌,对原著述的内容一般不予改动,原著述中对历史人物、著作的评述及其用语一仍其旧。
与同时代诸多专家一样,詹镁先生引书常有省略约减或个别词语的更动,只要不失原意,则不以所征引之书改动引文。对个别引文显误者,则据原引书予以更正。如引《南史·后妃传》“益昌公主贪贞…遂副令自杀”,经核校,“贪”应为“含”,“副”应为“逼”,均径改不出校记。
三、詹锳先生的著述,多为繁体字竖排本,时间跨度有六十年之久,其间,国家语言文字规范迭经变动,而各出版单位及编辑所掌握的尺度不一,水平亦有高下之别,故整理詹锳先生的《全集》时,我们主要以国务院2013年6月5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和《辞海》(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辞源》(第3版)、《汉语大词典》(缩印本)等权威工具书为依据,对詹锳先生的著述做了统一处理。
(一)改繁体字、异体字为简化字、正体字,而对通假字、古
今字和避讳字等则不予改动,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原著述的用字风貌。但在以下情况中,如改用简化字、正体字容易产生歧义的,则保留原繁体字、异体字。
1.人名、书名等专用名词中不宜改动者。如:孔子的母亲徵在、唐朝的魏徵、明朝的文徵明,“徵”不改为“征”;唐朝的刘知幾,“幾”不改为“几”;《汉书·何並传》,“並”不改为“并”;《毅梁传》《避斋闲览》《艺苑卮言》中的“毅”不改为“谷”,“遯”不改为“遁”,“卮”不改为“卮”。
2.《文心雕龙义证》注释中大量存在字形辨析问题,其中有必须保留繁体字、异体字者。如“離雜形近致讹…是離雜相近易误之证”句,如改“離”为“离”,改“雜”为“杂”,则二字就不存在“形近致讹”的问题了。再如《料诠》“並,正字作‘泣’,《说文》:‘泣,併也,从二立。’”,如将“並、竝、饼”这三个异体字统改为正体字“并”,则不知所云了。同此,《文心雕龙》中的“颂讚”篇、“體性”篇、“麗辞”篇中的“讚、體、麗”三字,也因存在字形辨析问题而不可改为简化字。
3.根据1986年6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1964年5月至1986年10月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中,“叠、覆、像”简化为“迭、复、象”的,应恢复原繁体。如“重峦迭嶂”“层见迭出”中的“迭”,恢复为“叠”;“妾发初复额”“倾复国本”“翻来复去”中的“复”,恢复为“覆”;“不象汉朝那样…”“象南朝诗人鲍照”中的“象”,恢复为“像”。以上均径改不出校记。
4.1977年至1986年间的著述,使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发表试行,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批准废止)》中的简化字,恢复原繁体。如“邦助”径改为“帮助”,“肥想”径改为“臆想”,均不出校记。
5.《通用规范汉字表》发表前,一些姓氏、人名中的“鍾”字简化为“钟”的,恢复原繁体字,再简化为“锺”。如“钟繇”“钟会”“钟嵘”等,改为“锺繇”“锺会”“锺嵘”等。
6.在某些特殊语境中需要保留繁体字、异体字者。如引《世说新语·简傲》提到吕安去探望嵇康,嵇康不在,其兄嵇喜“出户延之”。吕安“不入,题门下作‘鳳’而去,喜不觉,犹以为欣”。这个“鳳”字是由繁体字“凡鳥”二字合成,意在讽刺嵇喜是凡夫俗子,如改为简化字“凤”,则令人不解何意了。
(二)根据GB-2312-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中的《新旧字形对照表》,将原著述中的旧字形改为新字形。如:“焕”改为“焕”,“蛻”改为“蜕”,“瑶”改为“瑶”,“慍”改为“愠”,“吕、侣、宫”改为“吕、侣、宫”,“争、挣、筝、静”改为“争、挣、筝、静”,等等。
(三)根据2012年正式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对原著述中错用标,点之处(如兼语前后误加点号、非疑问句句末使用问号等)予以改正。原著述中并列的专名,以下划线即专名号予以标示,而《全集》排印本取消了专名号,则须在并列的专名之间补加顿号,以示区分。如《文心雕龙义证》卷十“然自卿渊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雄向已后,颇引书以助文”,卿指司马长卿即司马相如,渊指王子渊即王褒,雄指扬雄,向指刘向。取消专名号后,在“卿”与“渊”之间、“雄”与“向”之间各加一顿号,表示顿号前后四个字均为人名。另,表并列而非领属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原用法往往用顿号隔开,兹据2012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取消顿号。
不同的研究者对同一引文,往往使用不同的标,点符号,只要不违背原意,即不做统一处理。
四、其他技术处理问题:
(一)改原竖排格式为横排格式。
(二)著述中的引文统一按缩格、变字体、上下空行的格式处理。
(三)《李白诗选译》中的诗歌按照统一格式编排。
(四)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依据《辞海》的范式统一处理。如:“天宝三载(744)”改为“天宝三载(744年)”,“孟浩然(公元689一740年)”改为“孟浩然(689—740)”,“元至正十五年(一三五五)”改为“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辛已
(一九四一)”改为“辛已(1941年)”。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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