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 Navigation
|
![]() 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 全3册 2017清晰
价 格:¥ 14.80
30天售出:36 件
商品详情
注意:《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是电子版(本站电子资料大部分是PDF格式,极少部分为DJVU格式。非txt epub azw3 mobi doc exe uvz pdg等格式),不是纸书,不发快递,付款后自动发货,弹出百度云盘下载地址和密码,自己下载即可!(下载后可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阅读,阅读后如感兴趣,可以去书店购买相应的纸资书籍) ![]() 《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PDF电子书全3册,由中华书局2017年出版。 《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为唐代及五代十国之文人单篇传奇与志怪传奇集。中华书局出版的增订本,比原先的版本更为翔实,篇幅上也有很大的增加。其中百分之八九十都经过改动。搜罗的范围更为广泛,而且又吸纳了极新的研究资料。
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 上册
在中國小説史上,唐代是一個意義重大的時期。研究作爲市民文學的話本小説得從這裏開頭,而作爲士人文學的文言小説,至此則已然成熟。至於作爲小説姊妹藝術的戲曲及變文之類的俗文學,此時也是光輝燦爛的,看看《唐戲弄》和《敦煌變文集》就知道了。 文言小説的開端可上溯到戰國。經過千餘年的發展,到李唐建立之前,終於積累起百多種小説作品——這自然不包括失傳的作品。平均十來年一種,即便把失傳作品估算進去,也强不了多少。這個速度是相當緩慢的,同詩歌、散文比起來,不啻是龜兔賽跑。但它畢竟在前進。在唐五代三個半世紀中,今天我們可以找到的文言小説作品(包括單篇傳奇文及志怪、傳奇、雜事小説集)約有二百七八十種本書著録單篇傳奇文及志怪傳奇小説集(其中有些含有雜事内容)共226種,周勛初《唐代筆記小説叙録》(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著録57種,有7種亦見於本書。不應當只理解爲數量的增加,數字除説明其自身外實際還説明着更豐富的内容。 我們説唐小説已經成熟,就是指由於小説觀念、文體觀念和審美觀念的變革,使得那些優秀作品已經改變了先唐古小説的幼稚狀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嶄新品貌,基本具備了近代意義的小説特徵,而這些特徵在古小説身上是殘缺不全的或不明顯的。這是一個推陳出新的歷史性轉變。這不是個别現象,是整整一代的飛躍。 唐代的小説,許多人習慣叫做傳奇小説。唐傳奇和它之前的六朝志怪、志人,之後的宋元話本和明清章回成爲小説史上的幾個階段標志。確實,傳奇小説是唐代小説的驕傲。它在唐代的崛起和興盛,正是文言小説成熟的標志。但是唐代小説絶非傳奇一體,仍還有“叢殘小語”式的古體小説——志怪小説和雜事小説。猿進化爲人,猿還存在,人猿共存是文學史上並不限於小説才有的現象。另外還有産生於民間説話藝術的小説——也就是唐人説的“市人小説”、“人(民)間小説”——自然這是屬於别一系統(通俗小説或曰白話小説),可以置而不論。 漢魏六朝志怪之外的小説,通常稱作志人小説,也有叫做軼事小説的。在我看來所謂志人小説實際包含兩種類型,其一是以《世説新語》爲代表的“世説”體,即切取生活的一個片斷,通過人物言行表現人物思想情感和性格。其二是雜記歷史遺聞逸事,如《西京雜記》、殷芸《小説》等,我稱之爲雜事小説。一般習慣將成本的文言小説叫做筆記小説。《南齊書》卷五二《丘巨源傳》已有“筆記賤伎”語,尚未以指文體。北宋宋祁以“筆記”名其書(《宋景文筆記》),至南宋史繩祖《學齋佔畢》卷二云“前輩筆記小説固有字誤”,則創筆記小説之名,近世乃有《筆記小説大觀》。劉葉秋《歷代筆記概述》(北京:中華書局,1980)以“筆記”總領各種小説雜著,其中包括了志怪和傳奇書。上海古籍出版社編輯出版《漢魏六朝筆記小説大觀》、《唐五代筆記小説大觀》、《宋元筆記小説大觀》亦然。周勛初《唐代筆記小説叙録》則以指志怪、傳奇書以外之小説集,亦即雜事小説集。從文言小説分類角度觀之,筆記小説的概念不大科學,無法反映志怪、(轉下頁注)從題材和藝術表現上看,志人小説和雜事小説不足與志怪匹敵。一是它們很少能表現一個比較完整的叙事過程和形象結構。二是它們基本上是紀實的,較少想像和虚構。(接上頁注)傳奇等小説文體,而且也排除了單篇傳奇文。我在《論先唐古小説的分類》一文中,將先唐古小説分爲志怪小説、雜傳小説(單篇)、雜事小説、志人小説四類。“雜事”一詞借用《四庫全書總目》對小説的分類名稱。(見《古稗斗筲録——李劍國自選集》,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4,第88—94頁。又見李劍國、陳洪主編《中國小説通史`先唐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53—58頁)唐五代小説則分爲傳奇小説、志怪小説、雜事小説三類。三是它們的數量遠比志怪爲少。對於小説來説,故事是重要的元素。因此甚至可以説小説就是故事〔英〕愛`摩`福斯特著、方土人譯《小説面面觀》第二部分《故事》説:“小説就是講故事。那是小説的基本方面,如果没有這個方面,小説就不可能存在了。”《小説美學經典三種》,上海文藝出版社,1990,第220—221頁。,是採用散體語言文字形式書寫的故事。故事情節的相對完整性和相對豐富性是小説審美性的重要根據,因爲它可能使作品的形象、内涵和美感也具有完整性、豐富性以及深刻性。想像和虚構尤其不可或缺,没有自由的藝術思維,小説將等同於史書。六朝志怪小説首先由於它建立在想像虚構的基石上,其次由於它比較注重故事的完整,加之它的光怪陸離的内容滿足了人們的好奇心理,因而它的審美價值一般要比志人小説和雜事小説高得多。但是《世説新語》之類的志人小説之所以可以稱之爲文學意義而不是目録學意義上的小説,畢竟是由於它在刻畫人物方面自有獨到之處。概言之,它極善運用以少總多的特徵描寫和細節描寫以及對比手法來表現人物形象和性格,這套功夫甚至常常超過許多志怪小説。到唐代起了變化,不僅由於崛起的傳奇使本來就較志怪遜色的志人、雜事小説愈發黯然失色,而且它本身也已蜕化了。志人小説與雜事小説合流,所謂“世説”體實際已經消亡。而雜事小説也還是“史官末事”性質,基本上充當拾遺補闕的工具,大抵與雜史《隋志》始設雜史類,兩《唐志》等因之。《隋志》雜史類小序云其“體制不經,又有委巷之説,迂怪妄誕,真虚莫測,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新唐志》雜史類著録之書,如有杜寶《大業雜記》十卷、劉肅《大唐新語》十三卷、李肇《國史補》三卷、林恩《補國史》十卷、《傳載》一卷、《史遺》一卷、鄭處誨《明皇雜録》二卷、鄭棨《開天傳信記》一卷、李德裕《次柳氏舊聞》一卷、裴庭裕《東觀奏記》三卷、郭廷誨《廣陵妖亂志》二卷等等。其中許多被視爲小説,著録於《唐代筆記小説叙録》。合流了。 這類作品很多。如張鷟《朝野僉載》、劉餗《隋唐嘉話》、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李德裕《次柳氏舊聞》、鄭處誨《明皇雜録》、趙璘《因話録》、鄭綮(或作棨)《開天傳信記》、劉崇遠《金華子雜編》、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等,都是雜史類筆記;如范攄《雲溪友議》、孟啓《本事詩》、盧瓌《抒情集》,都是詩話類筆記;孫棨《北里誌》、崔令欽《教坊記》、南卓《羯鼓録》,都是專題性筆記。此外,還有些考據性筆記,如封演《封氏聞見記》、李匡文《資暇録》、蘇鶚《演義》等,已經没有多少小説意味。 雜事小説中也很有些曼妙奇麗廣爲流傳的故事,如《本事詩》中的崔護故事,魯迅不是也説過《北里誌》、《雲溪友議》是“以傳奇爲骨”(《中國小説史略》第十篇《唐之傳奇集及雜俎》)的嗎?但它們的書寫,主要不是提供寄興託意供人欣賞的作品,而是提供資料。《大唐新語》的作者劉肅説得很明白:“雖爲小學,抑亦可觀,爾來記注,不乏於代矣。”(《大唐新語序》)《次柳氏舊聞》的作者李德裕説得更明白:“唯次舊聞,懼失其傳,不足以對大君之問,謹録如左,以備史官之闕云。”(《次柳氏舊聞序》)。這些纂輯放佚舊聞的“小學”(即小道)之作,顯然是屬於歷史家的。目的是備史闕,手法是史家的“記注”法。它們已基本喪失了小説的本質特徵,剩下的大抵只是一個目録學意義的“小説”名義了。我們之所以還以小説稱之,主要是因爲它們還基本上保留着故事性,也還具有一定傳聞性,並非都是信史,從而作了“寬大”處理。 這樣只剩下志怪和傳奇了,胡元瑞劃分小説爲六類,前二類就是它們。每類都舉了些例子,志怪有《搜神》、《述異》、《宣室》、《酉陽》,傳奇有《飛燕》、《太真》、《鶯鶯》、《霍玉》。區分標準他没有説,從例證來看,志怪是指述異語怪的小説叢集,這没錯;傳奇則似乎是指以人事爲主的單篇傳記。不過胡氏又説:“至於志怪、傳奇,尤易出入。或一書之中二事並載,一事之内兩端俱存,姑舉其重而已。”(《少室山房筆叢》卷二九《九流緒論下》)從“一書之中二事並載”來看,他説的傳奇並不只限於單篇,也還包括成本的書,指的是一書中既有傳奇體又有志怪體。至於“一事之内兩端俱存”——就是一個故事中志怪、傳奇俱存,不大好理解。似乎將志怪和傳奇都看作是素材的虚實特徵,志怪是虚幻異事,傳奇是寫實人事。若一篇作品異事、人事都有,此之謂“一事之内兩端俱存”。而判定其總體性質,則是“舉其重”——看基本傾向。所以《霍小玉傳》儘管也有鬼魂復仇的情節,但主體是寫人事,所以歸爲傳奇而不是志怪。 《鶯鶯傳》之類的單篇作品自然可稱得上是傳奇,但是否主要記人事的作品才能稱作傳奇呢?是否只有單篇作品才能稱作傳奇呢?章學誠《文史通義》卷五《詩話》説:“《洞冥》、《拾遺》之篇,《搜神》、《靈異》之部,六代以降,家自爲書。唐人乃有單篇,别爲傳奇一類。”自注:“專書一事始末,不復比類爲書。”似乎傳奇也是指單篇,而單篇中述異語怪的作品是不是傳奇,則没有提到。繆荃孫《醉醒石序》(《藝風堂文漫存》卷二《乙丁稾》)説“至唐而歧小説、傳奇爲二類”,也是以傳奇爲單篇作品的,成本的則叫做小説。魯迅《中國小説史略》,於唐之傳奇分爲傳奇文和傳奇集,前者涉《古鏡記》、《白猿傳》、《李娃傳》、《鶯鶯傳》等,後者涉《玄怪録》、《河東記》等,因此他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説:“此類文字(指傳奇),當時或爲叢集,或屬單篇,大率篇幅曼長,記叙委曲。”(第八篇《唐之傳奇文上》)傳奇之爲傳奇,不在於是單篇還是叢集,也不在於是寫人事還是鬼神。汪辟疆編輯《唐人小説》,乃“單篇”、“專著”俱録,而所取自“唐人説部專書”者盡爲“傳奇之體”(《序例》),可見汪氏對“傳奇”的理解與魯迅别無二致。有人看到魯迅編《唐宋傳奇集》只收單篇,遂以爲魯迅只承認單篇作品的傳奇資格,實在是一個誤會。《唐宋傳奇集`序例》云:“本集所取,專在單篇。若一書中之一篇,則雖事極煊赫,或本書已亡,亦不收採。”體例如此,非魯迅不以叢集者爲傳奇也。而有人把寫人事的作品叫做傳奇,而把涉及鬼神精怪的作品一律叫做志怪,是很淆亂的説法如王汝濤主編《唐代志怪小説選譯》(濟南:齊魯書社,1985)所選《補江總白猿傳》、《柳毅傳》、《玄怪録》、《續玄怪録》、《纂異記》、《傳奇》等十三種四十一篇,實皆爲傳奇作品,顧因其張皇神鬼而屬之志怪。 志怪和傳奇的區别,不在於題材和文本形式。請讀讀魯迅的《六朝小説和唐代傳奇文有怎樣的區别?——答文學社問》(《且介亭雜文二集》)和《中國小説史略》第八篇。他説傳奇文“神仙人鬼妖物,都可以隨便驅使;文筆是精細,曲折的,至於被崇尚簡古者所詬病;所叙的事,也大抵具有首尾和波瀾,不止一點斷片的談柄;而且作者往往故意顯示着這事迹的虚構,以見他想像的才能了”。而六朝小説則“文筆是簡潔的;材料是笑柄,談資;但好像很排斥虚構”。他又進而指出:“小説亦如詩,至唐代而一變,雖尚不離於搜奇記逸,然叙述宛轉,文辭華豔,與六朝之粗陳梗概者較,演進之迹甚明,而尤顯者乃在是時則始有意爲小説。”從創作意識和審美特徵上來區分志怪和傳奇,這是十分科學的。 免责申明:
万圣书城仅提供下载学习的平台,《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PDF电子书仅用于分享知识、学习和交流!万圣书城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