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 Navigation
文史类 >>
历史文献 [715]
文学文化 [512]
诸子百家 [32]
名人文集 [516]
四库全书 [15]
敦煌文献 [30]
诗词戏曲 [182]
笔记小说 [44]
琴棋茶花 [10]
家谱族谱 [10]
社科综合 [143]
百科全书 [69]
文学文库 [18]
政经军法 [46]
人物日记 [43]
学术研究 [106]
哲学研究 [24]
工具书 [31]
宗教类 >>
佛教 [224]
道教 [41]
周易风水 [37]
书画美术类 >>
绘画艺术 [225]
书法篆刻 [68]
石窟雕刻 [53]
文物收藏 [81]
金石考古 [266]
建筑装饰 [48]
工艺美术 [12]
其它综合 [16]
美术全集 [17]
墓志碑刻 [43]
医学类 >>
中医 [484]
西医 [15]
报刊杂志 >>
民国时期 [13]
现代 [5]
古籍善本类 >>
国外收藏 [11]
国内保存 [33]
地理方志类 >>
方志 [38]
帮助中心 >>
购买方法 [0]
下载方法 [0]
联系方式 [0]
唐会要校证 全2册 2012
唐会要校证
价      格:¥ 7.80
30天售出:0
储存地址 容量大小 文件格式
百度网盘 80M PDF
无需注册会员,直接点”立即购买“,付款后会自动弹出下载链接!
商品详情

 注意《唐会要校证》是电子版(本站电子资料大部分是PDF格式,极少部分为DJVU格式。非txt epub azw3 mobi doc exe uvz pdg等格式),不是纸书,不发快递,付款后自动发货,弹出百度云盘下载地址和密码,自己下载即可!(下载后可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阅读,阅读后如感兴趣,可以去书店购买相应的纸资书籍)

《唐会要校证》PDF电子书全2册,由三秦出版社2012年出版。
UMP万圣书城
《唐会要校证》由北宋王溥编撰、牛继清译,三秦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作为国家古籍出版“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该书于2013年获全国优秀古籍图书二等奖 [9]。
该书以王溥961年编纂的《唐会要》为底本,在唐代苏冕《会要》与杨绍复《续会要》基础上补录唐末史料而成,系统记载唐代典章制度沿革 [2]。全书一百卷,分五百余细目,涵盖职官、礼制、经济等领域,收录奏疏、轶事及苏冕驳议。现存抄本因脱误致部分卷次内容与目录不符,校证本依据原目辑补散佚文献四卷,于脱漏处标注“补”字,并保留四库提要及清代校勘信息 [1]。该书校勘精细,考证严密 [3] [7],经近十年校勘考订,成为研究唐代政治制度的基础文献。
UMP万圣书城
《唐会要》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断代典制体史籍,它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分门别类地具体记载了唐朝各种典及其沿革,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向来为唐代文学、历史的研究者所重视。
UMP万圣书城
王溥(公元922年~公元982年),字齐物,并州祁县(今属山西)人,后周宰相,宋初罢相,迁官至太子太师。唐德宗时,苏冕撰成《会要》40卷,记唐初至代宗时典故。宣宗时,杨绍复等人撰《续会要》40卷,记德宗至武宗时故事。《旧唐书·宣宗本纪》载:“(大中七年),十月,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太清官使、弘文馆大学士崔铉进《续会要》四十卷,修撰官杨绍复、崔瑑、薛逢、郑言等,赐物有差。”王溥采择唐宣宗以后故事加以续补,撰成《唐会要》,于宋太祖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正月进呈。
UMP万圣书城
《唐会要》共分514目,另在不少条目下有杂录,将与该条有关联又不便另立条目的史事列入。书中所记史事有不少为两《唐书》和《通典》所无。唐起居注、实录已亡佚,部分内容多靠此书保存。《唐会要》所记,以宣宗前的内容较丰富,宣宗以后因编者无所因循,加以唐末历史资料散佚,故所述较为简略。但《玉海》﹑《山堂考索》所引《会要》与今本间有不同﹐当引自苏冕等所编旧本﹐知王溥亦有所增删。
UMP万圣书城
《唐会要》至清代仅存传抄本,脱误颇多。嘉庆年间才以木活字排印并补入“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所据旧抄本原缺卷七、八、九、十共4卷,后人以《旧唐书》、《册府元龟》、《开元礼》诸书中有关资料辑补。原目卷七封禅、卷八郊议,今卷八补辑的也是封禅,与标目不相应。
UMP万圣书城
UMP万圣书城
UMP万圣书城
《唐会要校证》书目:
UMP万圣书城
唐会要校证  上册
唐会要校证  下册
UMP万圣书城
UMP万圣书城
UMP万圣书城
2253.jpg
 
 
 
2254.jpg
 
 
 
 
 
 
 

 UMP万圣书城

免责申明:
万圣书城仅提供下载学习的平台,《唐会要校证》PDF电子书仅用于分享知识、学习和交流!万圣书城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唐会要校证》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